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2025)。该标准针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定义、分类、使用要求及技术规范进行了系统修订和完善,为保障临床营养需求、维护食品安全、规范市场秩序提供了制度支撑。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是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两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发布将对特医食品的创新研发、注册监管、产业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
标准将特医食品分为三类:一是全营养配方食品,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营养需求的特医食品,适用于需对营养素进行全面补充且对特定营养素没有特别要求的人群;二是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在全营养基础上根据特定疾病的病理生理特点调整部分营养素,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特定疾病或医学状况下的人群需要;三是非全营养配方食品,可满足部分营养需求,但不能作为单一营养来源,需在医生或临床 营养师指导下与其他食品配合使用。
标准明确,特医食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专业人员需了解相关产品的营养特性、适用人群及应用规范,并基于患者具体医学状况进行科学评估后指导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应结合患者的个体反应和实际需求,动态调整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以精准满足个体化营养需求。
新修订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修订了产品分类及技术要求等,例如新增了部分营养调整型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疾病非全营养配方食品等产品类别,细化了氨基酸组件具体类别,调整了全营养配方食品营养素限量、新增可选择性成分等,有利于更好地满足不同疾病状态患者的营养需求。
北京市人民政府积极响应,并于近日率先发布《关于促进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公告,拟通过推出特医食品产业支持政策,构建协同创新共同体,培育特医食品产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的发布,也将为促进杜仲在面向不同疾病人群营养健康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开发方面提供重要的市场和发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