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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中医药服务报销范围将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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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1-30
      河南省焦作市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工作快速发展的意见》,中药制剂、非药物中医疗法等一些中医药服务项目,被纳入医疗保障体系,报销比例也将适当提高。
  据了解,在焦作市城镇职工、居民和农村医疗保障系中,大部分中医药及非药物中医疗法被纳入了报销范围中,但中药制剂、部分非药物中医疗法和一些中医适宜技术仍未被纳入。
  为了更好地发挥中医药在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的作用,该市决定,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制度等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把中药制剂、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等中医药,把针灸、推拿、拔罐等非药物中医疗法和中医适宜技术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并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参合农民在县级中医医院住院起付线将降低或取消,其住院费用报销起付线以上部分,中医药服务项目报销比例再提高0%。